發布時間:2024-04-29點擊數:
4月26日是第24個世界知識產權日。近日,兩起侵犯廣州酒家集團知識產權的訴訟案件獲得終審判決。
“廣洲人家”賠償“廣州酒家”200萬元
近日,廣州酒家集團訴中山某威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認定中山某威食品公司構成侵權,判令其賠償廣州酒家集團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200萬元。
2020年,中山某威公司惡意使用與“廣州酒家”高度近似的注冊商標,并在線上線下銷售渠道大規模開展月餅禮盒的生產銷售。為堅決打擊該商標侵權行為,遏制“傍名牌”現象,保護消費者權益,廣州酒家集團于2020年9月向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
(左圖/侵權商標“廣洲人家”月餅禮盒;右圖/“廣州酒家”月餅禮盒)
經審理,兩級法院均認定“廣州酒家”商標經長期使用具有知名度及美譽度。中山某威公司在同類商品上所使用的“廣洲人家”等標識,與“廣州酒家”商標構成近似標識,容易導致混淆。同時,法院在適用法定賠償確定賠償數額時,綜合考量了廣州酒家集團主張適用懲罰性賠償理由中的合理因素,包括認定權利商標有一定知名度,中山某威公司存在侵權的主觀故意,侵權情節嚴重,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其掌握的與侵權行為有關的賬簿數據以及廣州酒家集團的合理開支數額等因素。因此,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最終判決中山某威公司向廣州酒家集團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200萬元。歷時1308天的維權之路塵埃落定。
廣州某某華公司賠償陶陶居公司經濟損失10萬元
2021年,陶陶居公司發現廣州某某華公司長期抄襲、模仿陶陶居“幸福團圓月”月餅包裝裝潢生產銷售月餅產品,隨即向廣州某某華公司提起不正當競爭之訴。經審理,兩級法院均認定廣州某某華公司的“傍名牌”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綜合考慮陶陶居公司“幸福團圓月”月餅的包裝裝潢的知名度,侵權行為的性質、持續時間、經營規模、某某華公司的主觀過錯及陶陶居公司維權合理開支等因素,判決廣州某某華公司向陶陶居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共計10萬元。
(左圖/被控侵權商品包裝裝潢;右圖/陶陶居“幸福團圓月”包裝裝潢)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接下來,廣州酒家集團將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論述,發揮知識產權在高效配置創新資源、協同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方面的重要作用,以知識產權賦能轉變發展方式、轉換增長動力,實現企業更高水平、更高層次、更高效率發展,為推動食品餐飲行業形成良性競爭的生態圈,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貢獻“廣酒力量”。